在职证明与准假信怎么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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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类型:通用
正文要点
在职证明(Employment / Leave Certificate)是 B1/B2、部分其他签证的核心约束力材料,建议包含:
- 公司中英文抬头、地址、联系电话;
- 申请人姓名、护照号、职务、入职年限、月薪/年收入;
- 准假起止日期、出行目的(旅游/商务/探亲);
- 注明"保留职位、按期回国";
- 负责人签字 + 人事/公司盖章 + 签发日期。
自由职业/自雇:用收入说明 + 营业执照 + 近 6 个月流水 + 税单替代,核心同样是"稳定收入 + 会回来"。
避坑提醒
在职证明的职务、收入要与 DS-160、银行流水、口述完全一致;临时开高薪证明、单位电话打不通,都会被质疑。
英文非必需但强烈建议附,便于签证官直接阅读。